桂林市纪委监委机关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情况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表1)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表2)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表3)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表4)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表5)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表6)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表7)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表8)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表9)
十、政府采购预算表(表10)
十一、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表(表11)
十二、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表(表12)
十三、绩效目标公开表(表13)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1.市纪委监委主要职责:
(1)负责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自治区党委、自治区纪委监委和市委关于纪律检查工作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市委抓好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2)依照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负责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做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市委工作机关、市委批准设立的党组(党委),各县(市、区)党委、纪委等党的组织和市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检查和处理上述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者复杂的案件,决定或者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进行问责或者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3)在市委领导下,配合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开展巡察工作。
(4)负责全市监察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关于监察工作的决定,维护宪法法律,依法对市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5)依照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推动开展廉政教育,对市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依规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人民检察机关依法审查、提起公诉。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
(6)负责组织协调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
(7)负责综合分析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对纪检监察工作重要理论及实践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制定或者修改纪检监察法规制度,参与起草制定相关规范性文件。
(8)负责统筹协调反腐败国(境)外追逃追赃和防逃、防止非法资金外流工作,督促有关单位做好相关工作。
(9)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全市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会同有关方面做好市纪委监委派驻(出)机构、县(市、区)纪检监察机关、市直属企业纪检监察机构有关领导班子建设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等。
(10)完成市委和自治区纪委监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2.市委巡察办主要职责:
(1)负责传达贯彻中央、自治区及市委、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决策和部署,研究提出巡察工作的政策法规及配套制度。
(2)统筹协调市委巡察组开展工作,对巡察组反映的重要情况和问题,及时向市委和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汇报。
(3)汇总分析巡察工作情况,对市委和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决定的事项进行督办。
(4)配合市纪委机关和市委组织部对巡察工作人员进行培训、考核、监督和管理。
(5)负责与自治区党委巡视办、巡视组日常联络,督促移交事项的办理和有关整改工作。
(6)办理市委和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3.市委巡察组主要职责:
(1)按照《巡视工作条例》的规定和市委、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部署开展巡察。
(2)按照《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共桂林市委员会巡察工作实施办法》规定的监督对象、监督范围、监督内容和方式权限开展巡察了解工作,发现突出问题。
(3)向市委和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巡察情况。
(4)向被巡察党组织及其主要负责人分别反馈巡察情况,提出整改意见,会同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督促被巡察党组织整改落实。
(5)对市委和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决定的处置事项及时分类移交,会同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做好跟踪督办工作。
(6)负责联系指导县(市、区)党委巡察工作,会同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了解县(市、区)巡察工作情况。
(7)办理市委和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4.桂林市留置管理中心(桂林市纪检监察综合业务信息中心)主要职责:
(1)承担全市监察机关留置场所、市纪委监委机关谈话场所等审查调查场所的日常管理、信息化建设和相关事务性、技术性工作。
(2)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5.桂林廉政教育中心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关于纪检监察工作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
(2)负责廉政教育基地的日常运行维护、廉政教育宣教、讲解等工作,提供廉政教育宣教、讲解等培训。
(3)负责反腐倡廉网络舆情预防、监控、处置等技术性和事务性工作。
(4)负责党风廉政信息化建设等工作。负责桂林清廉网、市纪委监委举报网站的运行和维护等工作,协助做好网络举报工作。
(5)负责党风廉政建设电化教育工作。负责反腐倡廉音像广电、网络宣教、刊物征订以及编印资料等工作。
(6)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市纪委与市监委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国家监察两项职责,设22个内设机构以及机关党委。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列入市委工作机构序列,机构规格为正处级,设在市纪委。市纪委监委二层事业单位2个:桂林廉政教育中心是市纪委监委管理的相当副处级、公益一类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桂林市留置管理中心(桂林市纪检监察综合业务信息中心)是市纪委监委管理的相当正科级、公益一类财政全额拨款公益性事业单位。
第二部分 桂林市纪委监委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24年收支总预算9,168.74万元,同比减少177.24万元,降低1.90%。其中,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403.7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765.0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科目6,125.0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科目664.1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类科目345.42万元、城乡社区支出类科目1,765.0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类科目269.09万元。
二、收入预算总体说明
2024年收入总预算9,168.74万元,同比减少177.24万元,降低1.9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403.74万元,占收入总预算的81%,同比增加2,699.76万元,增长57.39%;政府性基金收入1,765.00万元,占收入总预算的19%,同比减少2,857.00万元,降低61.81%。收入预算总体减少原因为落实市委和市政府过“紧日子”的部署要求,根据实际工作安排,减少预算支出。
三、支出预算总体说明
2024年支出总预算9,168.74万元,同比减少177.24万元,降低1.9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403.7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81%,同比增加2,699.76万元,增长57.39%;政府性基金支出1,765.0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19%,同比减少2,857.00万元,降低61.81%。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与收入减少主要原因相同。
(一)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125.0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66.80%,同比增加2,612.08 万元,增长74.36%。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64.1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24%,同比增加40.26万元,增长6.45%。
3.卫生健康支出345.4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3.77%,同比增加15.83万元,增长4.80%。
4.城乡社区支出1,765.0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9.25%,同比减少2857.00万元,降低61.81%。
5.住房保障支出269.0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93%,同比增加11.59万元,增长4.50%。
(二)按支出结构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4,043.9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44.11%,同比减少659.99万元,降低14.03%。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418.27万元,同比增加144.16万元,增长4.40%;商品和服务支出503.99万元,同比减少18.70万元,降低3.58%;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121.71万元,同比增加17.95万元,增长17.29%。
2.项目支出预算5,124.7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55.89%,同比增加502.76万元,增长10.88%。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6.28万元,同比减少0.52万元,同比降低3.10%;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5,106.8万元,同比减少52.2万元,降低1.01%;其他支出1.68万元,同比减少214.92万元,降低99.22%。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9,168.74万元,同比减少177.24万元,降低1.9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403.74万元,占收入总预算的81%,同比增加2,699.76万元,增长57.39%;政府性基金收入1,765.00万元,占收入总预算的19%,同比减少2,857.00万元,降低61.81%。收入预算总体减少原因为落实市委和市政府过“紧日子”的部署要求,根据实际工作安排,减少预算支出。
2024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9,168.74万元,同比减少177.24万元,降低1.9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403.7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81%,同比增加2,699.76万元,增长57.39%;政府性基金支出1,765.0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19%,同比减少2,857.00万元,降低61.81%。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与收入减少主要原因相同。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403.7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81%,同比增加2,699.76万元,增长57.39%。
(二)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科目6,125.0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2.73%,同比增加2,612.08万元,增长74.36%。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科目664.1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97%,同比增加40.26万元,增长6.45%。
3.卫生健康支出类科目345.4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67%,同比增加15.83万元,增长4.80%。
4.住房保障支出类科目269.0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63%,同比增加11.59万元,增长4.50%。
(三)按支出结构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4,043.9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4.62%,同比增加143.41万元,增长3.68%。其中:工资福利支出预算3,418.27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84.53%,同比增加144.17万元,增长4.40%;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503.99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2.46%,同比减少18.71万元,降低3.58%;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121.71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3.01%,同比增加17.94万元,增长17.29%。
2.项目支出预算3,359.7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5.38%,同比增加2,536.36万元,同比增长308.03%。其中:工资福利支出预算16.8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0.48%,同比减少0.52万元,降低3.1%;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3,341.80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99.47%,同比增加2824.8万元,增长546.38%;其他支出预算1.68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0.05%,同比减少214.92万元,降低99.22%。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4,043.98万元。
(一)人员经费3,539.9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773.99万元、津贴补贴543.77万元、奖金805.55万元、绩效工资162.02万元、基本养老保险缴费358.79万元、职业年金缴费179.39万元、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01.82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12.12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5.72万元、住房公积金269.09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6万元。
(二)公用经费503.9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20.97万元、印刷费6.69万元、水费0.63万元、电费2.19万元、邮电费39.76万元、差旅费89.68万元、维修(护)费5.96万元、会议费7.55万元、培训费6.56万元、公务接待费4.94万元、工会经费28.05万元、福利费5.3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99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60.6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99万元。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21.71万元,主要包括离休费15.15万元、退休费79.57万元、医疗费补助27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0.93万元,同比减少64.86万元,降低67.71%。具体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同比无增减。
(二)公务接待费10.30万元,同比减少1.34万元,降低11.51%。系按要求压减“三公”经费支出造成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5.99万元,同比减少59.5万元,降低69.6%。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同比减少53万元,降低100%,为落实市委、市政府“过紧日子”要求,拟购置的公务用车计划暂缓;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2.49万元,同比减少6.5万元,降低20%,系落实市委、市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压减“三公”经费支出造成。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765.0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19.25%,同比减少2,857.00万元,降低61.81%,系调整预算经费项目造成。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无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公用经费503.99万元,同比减少18.71万元,降低3.58%,系单位人员的增加与为落实市委、市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压减“三公两费”共同造成。主要包括:办公费20.97万元、印刷费6.69万元、水费0.63万元、电费2.19万元、邮电费39.76万元、差旅费89.68万元、维修(护)费5.96万元、会议费7.55万元、培训费6.56万元、公务接待费4.94万元、工会经费28.05万元、福利费5.3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99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60.6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99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4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金额391.09万元。其中:货物采购184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47.05%;服务采购207.09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52.95%。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固定资产原值总计1817.5万元,同比增加555.89万元,增长44.06%。无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
(四)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1.我部门2024年所有项目支出全面实施绩效目标管理,涉及市本级项目9个,预算资金2579.25万元;对下转移支付项目0个,预算资金0万元。绩效目标情况详见预算公开报表(表13)
2.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重点项目巡察工作经费400万元,资金来源为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2024年度绩效目标为组织开展六届市委第六轮、第七轮巡察,并根据自治区部署开展专项领域上下联动巡察,开展巡视巡察整改回头看。设产出指标4条,其中:数量指标,开展巡察轮次;质量指标,出具巡察报告个数;时效指标,经费支出时效性;成本指标,项目总成本控制不超支。设效益指标1条:社会效益指标,有效推动当地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设满意度指标1条:服务对象满意度,巡察工作人员满意度。
第三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由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财政拨款数。
二、一般公共预算:指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
三、基本支出:指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商品和服务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五、“三公”经费:指桂林市纪委监委(部门)由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费用。
第四部分 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表1)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表2)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表3)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表4)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表5)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表6)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表7)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表8)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表9)
十、政府采购预算表(表10)
十一、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表(表11)
十二、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表(表12)
十三、绩效目标公开表(表13)
上述报表详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