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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抓实检举控告办理 守护群众合法权益

作者:蒋娟来源:兴安县纪委监委
摘要:近年来,兴安县纪委监委始终坚持把解决群众合理诉求作为工作着力点,实事求是、依规依纪依法做好检举控告受理、办理工作,搭建起服务群众“连心桥”。2023年,实名举报信访件已全部办结并反馈,反馈率达100%。

  “接到您反映的问题后,我们认真进行了核实。经查,问题属实,给予侯某党内警告处分。”在兴安县源江村一实名举报人家中,县纪委监委工作人员耐心地说道。

  此前,该县纪委监委接到群众反映,兴安镇源江村委原党支部书记侯某在兴安县风力发电项目征地补偿款发放过程中凭个人意愿随意发放,造成严重的分配不公。县纪委监委对群众反映的问题高度重视,立即成立核查组对群众举报进行初步核实,并将办理结果及时反馈,努力把工作做到人民群众的心坎上。

  近年来,兴安县纪委监委始终坚持把解决群众合理诉求作为工作着力点,实事求是、依规依纪依法做好检举控告受理、办理工作,搭建起服务群众“连心桥”。2023年,实名举报信访件已全部办结并反馈,反馈率达100%。

  该县纪委监委积极整合县镇村力量,畅通信访举报渠道,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网络举报及公开大接访等方式,全面接收群众反映的问题。在受理信访举报工作中,该县纪委监委牢固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观念,实行领导“开门接访”、包案督办机制,加大对检举控告的督办力度,压实责任,确保问题突出的检举控告快速、优质办结。2023年,对筛选的乡村振兴、医疗、教育等重点领域的12件信访件进行领导包案督办,现已全部办结。

  同时,该县纪委监委强化检举控告受理、办理、处置、反馈等流程全周期管理,实行“线上+线下”双轨监督,线上通过检举举报办理子平台系统,定期对转送件的签收、录入、办理和处置反馈情况进行实时跟踪,通过电话提醒和发放预警督促单,督促限期办理;线下不定期深入承办单位对信访举报件调查处置、检举举报平台管理使用等情况进行实地监督检查,对信访举报件办理情况实行会商研判、定期对账、盘点销号,通过督查督办倒逼承办单位提升办信质量。2023年,共电话提醒40余次,下发督促单16张。

  “下一步,我们将不断创新和改进工作方式,坚持‘聚焦、精准、规范、有效’的高标准严要求,切实提升检举控告办理质效,积极回应群众关切,以实际行动当好群众利益的‘守护者’。”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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