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永福县委批准,永福县纪委监委对永福县人民医院原院长韦荣恒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韦荣恒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亲清不分,大搞权钱交易,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违规收受他人礼品礼金,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出资安排的旅游活动,违规从事营利活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好处费,数额巨大。
韦荣恒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违纪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甚至十九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不知止,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永福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永福县委批准,决定给予韦荣恒开除党籍处分,由永福县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