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为开启桂林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提供坚强保障
——在中国共产党桂林市第五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2021年2月7日)
古国章
同志们:
我代表中国共产党桂林市第五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第六次全体会议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这次全会的主要任务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自治区纪委十一届七次全会和市委五届七次全会工作部署,回顾2020年纪检监察工作,部署2021年工作任务。
一、2020年工作回顾
2020年是决胜桂林“两个建成”目标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桂林发展历程中极不平凡的一年,面对艰巨繁重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加大的严峻考验和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在自治区纪委监委和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围绕中心大局,忠诚履职尽责,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全市纪检监察工作取得新进展,以高质量纪检监察工作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一)深学细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决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来抓,先后28次通过在召开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理论中心组学习会等方式,专题学习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等内容,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结合实际研究具体贯彻措施并落实落细,始终保持纪检监察工作的正确方向。坚持把学习、调研与实践相结合,全力推进2020年市纪委常委会研究确定的十二项重点工作,每位班子成员牵头一项重点工作并完成调研报告25篇,带动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完成专题调研报告61篇,有效破解一批难题,推动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
严明政治纪律,把“两个维护”作为首要政治任务,聚焦“七个有之”问题,查处违反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38人,确保政令畅通、令行禁止。强化政治监督,聚焦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紧扣清理整治违建别墅、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餐饮浪费、冒名顶替上大学等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及市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持续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工作得到市委主要领导批示。
聚焦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重点围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进行全过程监督,立案查处违反疫情防控工作纪律25人,通报曝光典型问题15批次29人次,全面压实党员领导干部疫情防控政治责任;扎实开展“六稳”、“六保”常态化监督检查,围绕工业振兴、优化营商环境、保障基本民生等方面,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348个,有序推进复工复产,确保经济社会平稳运行。
(二)深入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全力保障脱贫攻坚决战决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盯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既抓好纪检监察系统自身整改,主动认领1方面3个问题,细化11项整改措施28项具体任务并完成整改;又强化对其他部门整改情况的跟踪督办,从全市扶贫领域职能部门抽派80人,组建13个市级调研指导组和1个机动组,分组督促各级各部门完成3方面14个问题整改并长期坚持,全力以赴保障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严格落实“6+2”工作机制,拓展“抓系统、系统抓”工作,聚焦脱贫工作绩效、脱贫政策连续性稳定性、脱贫摘帽后“四个不摘”等情况强化监督,紧盯“县里的权、乡里的情、村里的点”,对搞数字脱贫、虚假脱贫的严肃问责,对贪污侵占、吃拿卡要、优亲厚友的从严查处,全市扶贫领域立案692件,处理1502人,专项治理工作得到市委充分肯定。深化民生领域集中整治,持续聚焦教育、医疗、食品药品安全、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等领域群众反映强烈、损害群众利益问题开展集中整治,全市共移送民生领域问题线索394条,立案235件,以实际行动回应人民群众关切。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问责,加强与政法机关的协作配合,深入推进“百日攻坚”行动,以开展“六清”行动为抓手,深化“伞网清除”,全市共立案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28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3人,市纪委被推荐为“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
(三)持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充分发挥制度优势提升治理效能。把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作为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根本方向和重大政治原则,强化上级纪委监委对下级纪委监委的领导和指导,推动纪检监察工作双重领导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深化派驻机构改革,市纪委监委驻桂林银行纪检监察组实现挂牌运行;完善派驻机构“三为主一报告”制度,出台《桂林市纪委监委派驻(出)机构考核办法(试行)》,推动市纪委监委派驻(出)机构高效履职;积极推进监察职能向乡镇(街道)延伸,全市148个乡镇(街道)监察办公室全部完成挂牌运行,推动改革任务高质量完成。将制度建设作为推动改革的重点,确定2020年为制度建设年,出台问题线索管理处置工作办法、立案相关工作程序规定等21个制度文件,进一步规范纪检监察工作程序;加强纪检监察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对2018年以前印发的规范性文件进行集中清理,废止失效256件,不断完善党内法规建设和规范性文件制度体系建设。围绕推动执纪执法贯通、有效衔接司法,制定《桂林市监察委员会与桂林市人民检察院办理职务犯罪案件工作衔接办法(试行)》等制度,推动形成纪法贯通制度体系,全市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案件无退回补充调查、不起诉及变更罪名、无罪判决情况,案件质量评比居全区前列,其中市中级人民法院原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李某违纪违法案件被评为2020年全区“双十佳”精品案件。
(四)做实做细日常监督,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认真贯彻《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强化协助职能、监督责任,加强对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全市共查处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不力等问题83起,问责党组织5个、党员领导干部119人。做实信访监督,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接收办理各类信访举报6814件次,其中检举控告类信访件1967件次。创新运用桂林“4+1”政治生态分析研判系统,共录入数据10.6万条,下发任务4万项,督促问题整改2593个,该系统荣获第二届“中国廉洁创新奖”特色创新项目。紧盯关键少数,探索“一把手”监督和同级监督有效方式,在4个县区(单位)开展试点工作,有效破解对“一把手”监督和同级监督难题。坚决贯彻落实“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实事求是运用“四种形态”提供的政策策略,教育挽救了一批党员干部。坚持严管与厚爱相结合,认真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出台《桂林市容错纠错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容错纠错沟通会商机制,在全市先后开展容错纠错9例,及时为12名受诬告错告、举报失实的党员干部澄清正名,对817名受处分党员领导干部开展关爱回访;结合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迎接自治区绩效考评等工作出台问责办法,针对推进创城共抽调96人、成立6个组,开展5轮监督检查,发现问题1708个,约谈107个单位130人,为桂林成功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提供坚强保障,既给全市党员干部担当作为营造良好氛围,又以精准问责推动工作落实。
(五)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推动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持续好转。注重打好作风建设攻坚战、持久战,持续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密切关注“四风”新表现、新动向,紧盯重要时间节点,持续强化监督执纪,不断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果,全市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219起,处理328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64人,通报曝光典型案例51起。持续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专项整治,深入治理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只表态不落实、维护群众利益不担当不作为、困扰基层的形式主义等突出问题,全市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113起,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09人。深入推进违规吃喝和违规发放津补贴专项整治工作,围绕监督清单,开展问题线索清查、专项检查、明查暗访,以小问题突破带动作风状况整体好转。坚持纠“四风”和树新风并举,大力弘扬新风正气,营造党风正、民风淳良好氛围。
(六)聚焦政治巡察使命,高质量推进巡察全覆盖。突出巡察政治定位,围绕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和组织力欠缺等问题开展政治监督。巡察工作开展以来,共组织开展11轮巡察,市本级100%完成覆盖任务,县(市、区)完成巡察覆盖率96.6%,村(社区)巡察覆盖率98.9%。抓好整改落实,利用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评估子系统,向被巡察单位“清单式”反馈问题,建立“反馈、整改、统计、督办、销账”的信息化整改工作模式。注重规范巡察工作流程,建立巡察与纪检监察、审计、信访等部门的协作配合机制,出台市巡察机构与市纪委监委有关部门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等10项制度。加强市县巡察上下联动,通过专题调研、跟踪督导,加强对县级巡察工作指导,提升巡察工作质量。积极配合中央、自治区巡视组做好相关工作,共同完成好巡视任务。
(七)一体推进“三不”机制,巩固和发展反腐败压倒性胜利。始终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处置问题线索5721件,立案2192件,涉及市管干部49人,移送司法机关58人。特别是承办自治区纪委监委指定管辖留置案件约占全区1/3,为自治区纪委监委审查调查工作作出了积极贡献。注重查办大案要案和精品案件,立案查处市妇女儿童医院原院长唐某某、市中级人民法院原副院长李某某等案件7件,在全市引起强烈反响。注重追逃防逃追赃工作,加强与公检法的协作配合,追回赃款1.52亿元。
注重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安全及自身疫情防控工作,市本级先后4次组织开展安全业务专题培训和安全工作布置会,筑牢安全防线;启用桂林市纪检监察综合业务基地,实现“零疫情”、“零事故”。注重从共性问题、突出问题入手,用好纪律检查建议书和监察建议书,全市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148份,推动建章立制124项,有效堵塞职能部门监管漏洞,让制度成为全面从严治党的利器。深化以案促改,扎实做好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做实做细同级同类警示教育,督促案发单位及时召开警示教育大会,收集忏悔反思材料、案件剖析报告,并精选3个典型案例和1篇忏悔录印发全市学习,实现剖析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方,以案促改工作经验被中国纪检监察报专题报道。
持续打造“爱廉说”、“廉洁桂林”等品牌专栏,构建党风廉政建设融媒体新格局;充分汲取桂林历史文化中的廉洁元素,持续打造“廉洁文化+家风家训”廉洁党建品牌示范点;充分发挥桂林廉政教育基地警示教育主阵地作用,全年共接待教育党员干部近4万人次,桂林廉政教育基地和桂廉园被评为全市高标准示范党建品牌。加强对受到党纪政务轻处分党员干部教育管理,经验做法得到自治区纪委监委主要领导批示并印发全区借鉴学习。
(八)从严从实加强自身建设,锻造忠诚干净担当、敢于善于斗争的纪检监察铁军。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作为加强党的建设的永恒课题、终身课题,通过专题党课、主题党日、学习先进事迹等方式,不断提高政治站位、政治觉悟、政治能力。采取“双报到”、志愿者服务等形式组织党员干部投身到脱贫攻坚、疫情防控、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等中心工作之中,引导纪检监察干部立足岗位做贡献,塑造纪检监察干部亲民、爱民形象。推进专业化建设,把纪法培训实训作为重点,市县两级举办各类培训班44期、培训干部3756人次,知识讲座215期,印发学习资料2200余册,实现业务培训全覆盖;抽调27人次参与中央纪委、自治区纪委查办重大复杂案件、巡视等业务工作,在斗争中经风雨、见世面、壮筋骨,表现出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过硬的业务水平。市纪委监委机关获市级集体二等功,获自治区一等功1人,获市级二等功2人、三等功24人、表彰4人。强化对自身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积极推动特约监察员更好履职,自觉接受监督,坚持刀刃向内,严肃查处执纪违纪、执法违法行为,坚决防治“灯下黑”,共立案查处纪检监察干部14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9人,打造让党放心、人民信赖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一年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始终坚守初心使命、忠诚履职尽责,进一步深化对推进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认识体会:必须学深悟透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把握运用贯穿其中的科学思想方法和工作方法,切实把理论武装成果转化为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实际成效;必须坚定自觉做到“两个维护”,牢牢把握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这一根本政治原则,精准有力开展政治监督,做到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必须坚持人民至上立场,自觉践行群众路线这一党的生命线和根本工作路线,把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作为正风肃纪反腐的落脚点着力点,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必须充分履行监督专责,切实做实做细监督基本职责、第一职责,完善各项监督统筹衔接制度,实现监督职责再强化、监督力量再融合、监督效果再提升;必须依规依纪依法正风肃纪反腐,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促进履职尽责规范化法治化,以正风肃纪反腐凝聚党心民心,全力激励党员干部解放思想、担当作为,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经过一年努力,我市全面从严治党取得新的成果,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持续巩固发展。但腐蚀和反腐蚀斗争依然严峻复杂,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必须把反腐败斗争作为一项长期任务,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不松劲、严的主基调不动摇。要清醒地看到,与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要求和人民群众期待相比,我市纪检监察工作和干部队伍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还存在不足:有的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还有待提升;有的日常监督还存在短板和弱项,监督方法还不够多,监督合力还未得到充分释放;有的自我监督约束不够,“灯下黑”问题仍有发生,等等。对这些问题,我们必须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切实解决。
二、2021年主要工作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年,做好纪检监察工作意义重大。今年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自治区纪委十一届七次全会和市委五届七次全会部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坚持和完善监督体系,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有力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有效落实,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扎实推进规范化法治化建设,切实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为顺利实施“十四五”规划、开启桂林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提供坚强保障,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对我国“十四五”时期发展作出战略部署,擘画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宏伟蓝图。自治区党委十一届九次全会,对全区“十四五”乃至今后一个时期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系统谋划和部署。市委五届七次全会审议通过《中共桂林市委员会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为开启桂林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自治区党委十一届九次全会和市委五届七次全会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始终胸怀“两个大局”,深刻认识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变化带来的新特征新要求,深刻认识错综复杂国际环境带来的新矛盾新挑战,深刻认识我国将进入新发展阶段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深刻把握“全面从严治党首先要从政治上看”的重要论述,更加坚定自觉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把党中央决策部署与纪检监察职责科学地历史地具体地结合起来,找准服务保障现代化建设的结合点着力点,充分发挥全面从严治党引领保障作用,确保“十四五”时期重大战略任务落实见效。要坚持稳中求进、坚定稳妥,坚持实事求是、依规依纪依法,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坚持政策策略、纪法情理融合,坚持系统施治、标本兼治,准确把握我市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任务及阶段性特征,更加突出政治监督,更加突出高质量发展主题,更加突出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更加突出发挥监督治理效能,更加突出严管厚爱结合、激励约束并重,使正风肃纪反腐更好适应现代化建设需要,使监督体系更好融入国家治理体系,释放更大治理效能,推动新时代新阶段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实现新的更大作为。
(一)坚定不移践行“两个维护”,强化政治监督保障“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提高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以党的创新理论滋养初心、引领使命,切实增强做到“两个维护”的自觉性坚定性。进一步健全落细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长效机制,紧扣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自治区党委十一届九次全会和市委五届七次全会部署,紧盯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高人民生活品质、守住安全发展底线等重大决策贯彻落实,推动政治监督由具体化、常态化向深入化、实效化拓展。围绕市委持续推进工业振兴、乡村振兴、加快桂林国际旅游胜地升级发展、统筹推进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建设、保障人民健康及常态化疫情防控等重大工作,强化监督检查,督促推动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解放思想、改革创新、扩大开放、担当实干。实践探索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有效举措,大力推进清廉建设,构建亲清政商关系,为我市建设经济强市、文旅强市、生态桂林、健康桂林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良好发展环境。
(二)坚定不移深化反腐败斗争,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战略目标。把反腐败斗争贯穿于现代化建设全过程,做到态度不能变、决心不能减、尺度不能松,重点查处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传统腐败和新型腐败交织、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交织的腐败案件,聚焦政策支持力度大、投资密集、资源集中的领域和环节,坚决查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审批、国企改革、公共资源交易、科研管理等方面的腐败问题。加大供销系统、政法系统、工程建设领域和金融企业等腐败惩治力度。高度关注年轻干部违纪违法问题,加强教育管理监督。探索推行行贿人“黑名单”制度,严肃查处多次行贿、巨额行贿行为。将防腐措施与改革举措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推进重点领域监督机制改革,有针对性地补齐制度短板。把握“惩、治、防”辩证统一关系,创新方法载体,发挥“三不”各自功能,建立健全办案、整改、治理和办案、监督、警示一体贯通的制度机制,深化以案促改、以案促建、以案促治。加强廉洁文化建设,选树宣传“勤廉榜样”,引导党员干部加强自我改造,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坚持安全文明办案,加强办案场所疫情防控和安全管理,坚决防范安全风险。持续开展案件质量提升工程。精准制定追逃防逃追赃策略,持续开展“天网行动”。
(三)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营造求真务实、清正廉洁的新风正气。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加大查处问责和通报曝光力度,坚决防反弹回潮、防隐形变异、防疲劳厌战。对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不到位不彻底、做选择打折扣等突出问题,特别是搞“包装式”、“洒水式”、“一刀切式”落实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新表现,抓住本质、精准施治。推动健全基层减负常态化机制,巩固拓展治理文山会海、优化改进督查检查考核等成果。严防严查享乐主义、奢靡之风,把监督节约粮食、制止餐饮浪费作为重要任务,督促党政机关坚持过紧日子,坚决遏制公款消费中的违规违纪违法现象,严肃整治违规收送名贵特产、礼品礼金和滥发津贴补贴等问题。对反复出现、普遍发生的问题,从制度机制上查找原因,督促相关部门完善制度、堵塞漏洞。持续深化纠“四风”树新风,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加强党性修养、作风养成,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督促落实规范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有关规定,督促领导干部严格管好家属子女、严格家教家风,自觉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行为。
(四)深化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群众合法权益。坚持民心是最大的政治,为民造福是最大的政绩。聚焦惠民富民、共同富裕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加强监督检查。强化对巩固“四个不摘”政策成果的监督,开展过渡期专项监督,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紧盯民生领域损害群众利益问题,完善专班专治、“抓书记、书记抓”、“抓系统、系统抓”工作机制,持续纠治教育医疗、就业创业、养老社保、生态环保、防灾救灾、安全生产、征地拆迁、食品药品安全、执法司法等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严肃查处贪污侵占、吃拿卡要、优亲厚友等行为。推动扫黑除恶常态化,坚决惩处放纵包庇黑恶势力甚至充当“保护伞”的党员干部。发挥人民群众的监督主体作用,整合基层监督力量,强化对基层用权的监督约束,让干部感受到监督、习惯被监督,让群众知道监督、参与监督。
(五)推动各类监督贯通融合,构建系统集成协同高效的监督体系。充分发挥专责监督的推动作用,压紧压实党组织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和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强化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统筹衔接制度建设,推动“四项监督”贯通协同。充分运用桂林“4+1”政治生态分析研判系统,促进信息技术与纪检监察业务深度融合,推动信息化更好服务履行监督第一职责。健全领导干部监督制度,总结推广试点工作经验,着力破解对“一把手”监督和同级监督难题,不断提升监督实效。紧盯重点人、重点事,综合运用谈心谈话、走访调研、检查抽查、督查督办、指导民主生活会、督促以案促改等方法,推动监督下沉、监督落地、监督于问题未发之时。健全廉政档案,强化对党风廉政意见的审核把关。严明换届纪律,严肃查处拉票贿选、跑官要官、说情打招呼等行为,确保换届选举风清气正。深化运用“四种形态”,坚持“三个区分开来”,对明知故犯和无心之过、肆意违规和改革失误、蓄意谋私和因公差错等区别对待、恰当处理,做到早发现早提醒、真容错敢纠错、讲政策给出路。准确把握纪检监察证据适用条件,精准规范问责,常态化做好被问责和受处分干部跟踪回访工作。严格执行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审慎稳妥做好申诉复查工作,畅通申诉复查渠道,依规依纪依法保障党员和公职人员的申诉权。积极开展澄清正名,严查诬告陷害行为,决不让诬告陷害者图谋得逞、形成气候,决不让担当作为者蒙冤受屈、负重前行,旗帜鲜明为担当作为者撑腰鼓劲、解除后顾之忧。
(六)持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充分发挥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全覆盖有效性。发挥改革先导、突破、创立作用,一体深化“三项改革”。围绕监督检查、审查调查等关键环节,推动上级纪委监委对下级纪委监委、派出机关对派驻机构领导的具体化制度化。推进市县两级派驻机构调整设置和人员配备等工作,持续完善派驻机构改革运行体制机制,明确职责定位,规范履职内容,提升监督效能。健全“室组”联动监督、“室组地”联合办案制度机制,推动内设纪检机构、监管机构等形成监督合力。依法依规、稳妥有序开展监委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持续推进监察工作向基层延伸,指导县(市、区)纪委监委健全乡镇(街道)监察机构运行体制机制,完善相关配套管理制度,推动乡镇(街道)监察办公室依法履职。完善监察权运行和监督机制,贯通规纪法、衔接纪法罪,进一步加强与政法、审判、检察、公安、行政执法等机关沟通协调,完善反腐败协作机制。持续拓展巩固制度建设年活动成果,不断完善纪检监察制度体系,坚持抓机关带系统、强指导促规范,强化各级纪检监察机构的法治思维、程序意识,使依规依纪依法成为纪检监察系统的一种习惯和良好传统。
(七)强化市县巡察上下联动,充分发挥党内监督利剑和密切联系群众纽带作用。牢牢把握“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巡视工作方针,聚焦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加强巡察监督。认真抓好中央第二巡视组巡视广西和自治区党委第七巡视组巡视桂林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全面完成市县巡察全覆盖任务,加强换届纪律巡察监督,有针对性的开展专项巡察、“提级巡察”、巡察“回头看”。创新巡察方式方法,注重倾听群众意见、群众呼声,推动解决群众普遍关心的突出问题。严格按照巡察工作方案开展监督,严格纪律要求和内部管理,提升巡察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强化对县(市、区)巡察工作的指导督导,以巡察上下联动,推动县(市、区)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强化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探索建立整改促进机制、评估机制、督查机制,推动整改常态化长效化。建立整改问责机制,对整改责任不落实、整改不力、敷衍整改的,抓住典型,严肃问责。加强巡察信息化建设,推动巡察与纪检监察监督统筹衔接,与组织、政法、审计、财会、统计、群众等监督协作配合,形成监督合力。
(八)适应新时代新阶段新要求,建设政治素质高、忠诚干净担当、专业化能力强、敢于善于斗争的纪检监察铁军。持续加强市纪委常委会自身建设,带头旗帜鲜明讲政治,自觉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做到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积极开展庆祝建党百年活动,引导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弘扬党的优良传统,继承发扬艰苦奋斗、不懈奋斗、永远奋斗的优秀品格。以市县乡集中换届为契机,选优配强各级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健全干部培养选拔考核评价体系,切实发挥政绩考核的激励鞭策作用。加强对基层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领导和指导,深化全员培训,提高“七种能力”,强化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坚定斗争意志,增强斗争本领。坚持严管就是厚爱,认真贯彻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关于加强新时代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的意见,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监督执法工作规定,严格执行打听、干预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和请托违规办事的报备及责任追究规定,提高依规依纪依法工作水平。坚决防范化解不作为、乱作为两大风险,自觉接受最严格的约束和监督,坚决防止家人、亲属利用纪检监察干部影响谋取私利,持续整治“灯下黑”,以铁一般的纪律作风锻造纪检监察队伍。
同志们,新阶段承载新使命新期待,新征程呼唤新担当新作为。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进一步解放思想、凝心聚力、克难攻坚、担当实干,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为夺取桂林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胜利而努力奋斗,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