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漓江生态保护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实推进桂林漓江流域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高质量实施,驻市财政局纪检监察组立足监督职责定位,强化对桂林漓江流域水质提升有关工作的专项监督,层层压紧压实市财政局在漓江山水工程实施中有关工作的主体责任,推动漓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提升漓江流域水质,为打造世界级旅游城市提供坚强保障。
提高政治站位,压紧压实主体责任。驻市财政局纪检监察组高度重视,把漓江流域水质提升专项监督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和作为为民办大事要事抓紧抓实,压紧压实驻在单位主体责任,督促市财政局认真落实漓江山水工程资金管理工作,切实强化对漓江山水工程实施工作的资金监管,以强有力措施推进漓江山水工程的实施进度,确保按时按质完成项目建设。
强化政治监督,推动工程建设进度。驻市财政局纪检监察组将漓江山水工程纳入政治监督重点内容,将“两个保护”列入季度政治监督清单,通过开展督导调研的方式,督促驻在单位将进度款拨付放在优先位置,防止因资金拨付慢造成项目停工等问题,加强纪检监察监督与审计、财会监督的衔接配合,推动形成齐抓共管、同题共答的工作格局。
今年2月,驻市财政局纪检监察组协同驻在单位开展山水林田湖草沙项目实地监督检查,到桂林市临桂水系周边破损山体生态修复绿化工程进行实地检查,查看周边破损山体地形地貌,了解规划设计、修复进度等情况。今年4月,驻市财政局纪检监察组联合市财政局和市漓江山水工程专班,采取书面报告和实地查看、问询相结合的方式,对漓江山水工程推进较慢的项目进行专题督查。驻市财政局纪检监察组和市财政局相关科室深入灵川、兴安、雁山等县区开展“两个保护”漓江流域山水林田湖草沙重大项目工程进度及资金拨付专项监督实地检查,截至12月4日,漓江山水工程已完成投资46.32亿元,完成进度84.4%;上级资金已支出18.26亿元,支出进度达58.7%。83个子项目,已完成进度100%有45个,已完成进度90%-99%有22个,已完成进度80%-89%有7个,已完成进度50%-79%有7个,已完成进度30%-49%有2个。
下一步,驻市财政局纪检监察组将秉持问题导向,逐项推进攻坚突破,聚焦资金监管、群众工作等重点难点领域,深入开展研究分析,实施精准有力监督。一是强化资金管理,督促市财政局指导相关县(市、区)加快上级下达资金归位并及时支付。对因客观条件等因素影响确实无法实施的子项目,收回资金,调整至其他更能起到示范作用或条件更成熟的新项目。实行周清款行动,对符合条件的做到“逢请、快审、速拨”;二是做好群众工作,督促市财政局及时兑付征地拆迁等补偿款,妥善处置涉及群众的利益分配问题,争取项目建设和群众利益的最大“公约数”,切实将漓江山水工程打造成民心工程、民生项目,争取群众支持,以强有力的监督推动漓江流域水质全面提升并长期保持,全方位守护好漓江水环境安全,当好保护桂林山水的“二郎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