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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市工信局纪检监察组:扎实开展案件评查整改工作

来源:驻市工信局纪检监察组
摘要:驻市工信局纪检监察组通过复盘分析,对案件质量评查反馈的问题进行逐项“过筛”,认真分析问题原因,“一对一”研究整改措施,从事实证据、定性处理、程序手续、管理文书、处分执行等方面总结归纳共性问题和突出问题,推动案件评查整改工作落实落细。

  “调取程序不完备,个别文书材料中调取人员未签字;收受礼品无法确认其价值,应引用登记上交有关条款……”前不久,驻市工信局纪检监察组通过组务会复盘分析,对案件质量评查反馈的问题进行逐项“过筛”,认真分析问题原因,“一对一”研究整改措施,从事实证据、定性处理、程序手续、管理文书、处分执行等方面总结归纳共性问题和突出问题,推动案件评查整改工作落实落细。

  驻市工信局纪检监察组根据《关于做好一体推进案件质量评查、反馈、整改工作的通知》要求,规范实行“一案一评查”“一案一反馈”“一案一整改”工作机制,在审理案件同时,采取评审结合、查改同步方式,由案件主审人对案件质量进行评查打分,列出问题清单,提出整改要求和时限,向案件承办部门进行反馈,案件承办部门对照清单抓好问题整改,同时加强对办案人员的教育培训,压实案件质量责任,提升案件查办质量和工作水平。

  做精做细做实案件质量评查,系统梳理经验做法是关键。一份反馈问题清单就是一本“错题集”,为了避免“老错新犯”,该组收集整理案件质量常见问题实例,围绕具体案例从主客观方面分析原因、总结反思,引导纪检监察干部形成勤于思考、善于思考的思维模式,在实战中提高办案本领。针对评查发现引用条款依据不准确方面问题,组织重点学习了新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如何理解和把握“对于主动上交的违纪所得和经济损失赔偿予以接收”的规定》《主动上交与登记上交的异同》等学习探讨文章,把评查促改与理论学习结合起来,推动纪检监察干部夯实基本功。

  此外,为解决派驻机构人员不足的问题,该纪检监察组探索建立与监督单位机关纪委联合审理、联合评查机制,通过以案代训、以干促学,促进机关纪委履职能力和派驻监督质效双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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