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核查,莫某某同志因违反工作纪律受到提醒谈话处理;吴某某同志受到诫勉处理(影响期已过)……”日前,荔浦市纪委监委向市委组织部门出具廉政意见回复函,对一批拟提拔任用的党员干部进行“廉政体检”。
荔浦市纪委监委严把廉政意见“回复关”,通过完善和规范征求意见回复工作程序,坚决防止“带病提拔”“带病评优”“带病表彰”。
该市纪委监委充分运用“1+N”模式,由党风政风监督室牵头,信访室、案管室、监督检查室、案审室“联合会审”,紧盯是否有信访举报问题正在核实、是否有问题线索正在核查、是否受过党纪政务处分、是否还在处分影响期等情况并进行逐一核查、层层把关,形成内容翔实的“体检报告”。今年以来,荔浦市纪委监委先后在干部提拔任用、个人评先评优等关键环节上严格把关,累计回复党风廉政意见154批次1535人次。
同时,市纪委监委按照“谁审查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各承办科室负责人分别填写《荔浦市纪委廉政鉴定审批表》,对各自审核情况签字确认。并通过“专人抓,抓专人”的方式,安排专人负责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严格落实组织人事纪律和保密纪律。此外,该市纪委监委还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纪检监察机关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的通知》,进一步规范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程序和审查范围,为干部廉政情况精准“画像”,坚决把“廉政病变”“政治病灶”挡在“门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