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2月,岩口村党支部副书记覃某因违反工作纪律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该案中,覃某2009年至2018年管理村委资金时未能正确履职,未按要求将资金移交至该镇财政所,造成村委资金管理混乱。根据证据和情节,该行为适用于2018年《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应定性为违反工作纪律。”近日,恭城瑶族自治县纪委监委到莲花镇开展“送教下乡”活动,面对莲花镇纪检“新人”提出的定性疑问,该县纪委常委陆立坤耐心地解释道。
这是恭城县纪委监委“送教下乡”,手把手指导乡镇纪委提升监督执纪能力的一个缩影。
2022年以来,恭城县纪委监委共有10余名年轻干部进入纪检监察系统,针对乡镇纪委“新兵”较多的情况,该县纪委监委注重“抓基层、打基础、固根本”,不断深化理论学习集中培训的同时,通过“1+3+4”(即1个纪检监察室、3个乡镇纪委、4个派驻纪检监察组)模式,结合各个乡镇实际,聚焦问题线索及案件处置、“四种形态”运用等深入各乡镇开展“送教下乡”活动20余场次,切实提升乡镇纪委监督执纪能力和水平。
“要按照事前、事中、事后步骤,提前了解项目基本情况、运作流程、注意事项等,研究项目执行过程中存在的廉政风险点,确定监督重点,细化监督措施,提高监督质效。”在该县西岭镇挖沟村石脚屯产业硬化路项目现场,县监察委员会委员杨杰“手把手”教西岭镇纪委专职监察员朱开乾项目监督方法。针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项目进展慢“梗阻”,深挖细查背后的“官场敷衍症”、行政审批“旋转门”等责任和作风问题,及时约谈相关责任人,督促立行立改,推动项目按质按量顺利完工。
“项目建设开始就遇到了不少问题,该从哪里入手监督、怎么监督?如何督促相关单位协商解决难题?我去年才进入纪检监察系统,面对千头万绪的工作,一时困惑不少。”朱开乾说,“县纪委监委‘送教下乡’,到村委‘一对一’指导我们如何看财务凭证、列谈话提纲、外围取证等等,帮助我们解决问题,在实战中提高了监督执纪问责能力。”
1月10日,在恭城镇纪委办公室,该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一行3人正在对近期办理的案件案卷进行逐一查阅并进行分析点评,指出案件办理中值得肯定之处,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与乡镇纪委到相关村屯,了解核实有关违纪事实以及当事人的态度,进一步确保乡镇纪委严格规范开展监督执纪。
“除了依托‘1+3+4’工作模式,审理室的意见和把关更让我们吃下了‘定心丸’,更能互学互鉴,提升履职能力。”2022年刚上任的平安镇纪委书记说。对于案件数量多、办案人员经验不足导致结案困难的乡镇,该县纪委监委严格执行“乡案县审”工作制度,坚持由案件审理室对乡镇案件严格审核把关,加强协作配合,集中指导结案。2022年以来共对7起案件处理予以纠偏,有效防止了乡镇纪委在违纪违法问题处理过程中出现畸轻畸重的现象,从严推进乡镇纪委案件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运行。
为了快速提升乡镇纪委履职本领,该县纪委监委把以案代训作为提升“新兵”办案能力的途径,针对部分乡镇纪委业务不熟练、不精通等情况,有计划地抽调乡镇纪检监察干部到县纪委监委参与办案,通过“老带新传帮带”的方式为乡镇纪检监察干部“提能增速”。2022年以来,抽调15人次到县纪委监委跟班学习,既带动基层纪检监察干部边训边战,又推动监督下沉,促进能力提升、作风转变,切实提升监督“末梢神经”的战斗力。(桂林市恭城瑶族自治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