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留置管理中心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桂林市留置管理中心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桂林市留置管理中心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十:预算绩效自评情况表
第三部分:桂林市留置管理中心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桂林市留置管理中心概况
一、本单位职责
1.承担全市监察机关留置场所、市纪委监委机关谈话场所等审查调查场所的日常管理、信息化建设和相关事务性、技术性工作。
2.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本单位机构分为安全岗与行政岗,安全岗负责保障办案安全,使案件工作有序开展;行政岗负责日常的后勤保障,人员进出等行政事务性工作。
第二部分:桂林市留置管理中心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十:预算绩效自评情况表
上述报表详见附件:《桂林市留置管理中心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第三部分:桂林市留置管理中心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单位2024年度总收入2138.09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138.09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1256.24万元,增长142.46%。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893.66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1141.51万元,增长151.77%,主要原因是本年账务调整需要,纳入决算范围的项目有所变化。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44.43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114.74万元,增长88.47%,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未结算完款项安排在2024年度开支。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与上年持平。
4.事业收入0.0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与上年持平。
5.经营收入0.00万元,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与上年持平。
6.其他收入0.00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与上年持平。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0.0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专用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与上年持平。
8.上年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与上年持平。
(二)本单位2024年度总支出2138.09万元,其中本年支出2138.09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1256.24万元,增长142.46%。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1846.59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纪检监察事务的事业运行。较2023年决算数增加1139.76万元,增长161.25%,主要原因是本年账务调整需要,纳入决算范围的项目有所变化。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3.98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较2023年决算数增加1.03万元,增长4.49%,主要原因是本年单位人员变动。
3.卫生健康支出(类)12.01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和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较2023年决算数增加0.02万元,增长0.17%,主要原因是本年单位人员变动。
4.城乡社区支出(类)244.43万元,主要用于留置场所、谈话场所等审查调查场所的支出较2023年决算数增加114.74万元,增长88.47%,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未结算完款项安排在2024年度开支。
5.住房保障支出(类)11.07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单位部分支出较2023年决算数增加0.69万元,增长6.65%,主要原因是本年单位人员变动。
6.结余分配0.00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专用结余、缴纳所得税和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较2023年决算数无变化,与上年持平。
7.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3年决算数无变化,与上年持平。
二、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桂林市留置管理中心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93.66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1141.51万元,增长151.77%。其中:基本支出135.39万元,项目支出1758.27万元。
桂林市留置管理中心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009.96万元,支出决算为1893.6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21%。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年初预算为1957.90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846.5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31%,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实际情况减少支出造成。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年初预算为25.55万元,支出决算数为23.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86%,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变动社保单位部分支出减少。
(三)卫生健康支出(类)年初预算为14.36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2.0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3.64%,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变动医保单位部分支出减少。
(四)住房保障支出(类)年初预算为12.14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1.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1.19%,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变动公积金单位部分支出减少。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35.39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130.6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4.43%,造成差异的原因是系2024年人员变动造成。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4.7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1.35%,造成差异的原因是系落实“过紧日子”,当年支出基数下降造成。
四、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桂林市留置管理中心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244.43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114.74万元,增长88.47%。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244.43万元。
桂林市留置管理中心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年初预算为401.40万元,支出决算为244.4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0.89%。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城乡社区支出(类)年初预算为401.40万元,支出决算数为244.4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0.89%,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系支出结构调整造成。
五、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桂林市留置管理中心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桂林市留置管理中心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本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00万元,与上年持平。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与上年持平。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0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与上年持平。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0.00万元,与上年持平。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与上年持平。国内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其中:外事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事业单位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4年度事业单位运行经费支出4.75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10.40万元,下降68.65%,主要原因是系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比上年决算数减少5.84万元,下降55.15%,主要原因是系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4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4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4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5.40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100.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0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0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一)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我单位按照《桂林市财政局关于开展市本级预算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要求,认真对照项目库入库时设定的绩效目标,通过定量评价和定性分析的方法,从投入、过程、产出、效益四个方面对规定项目进行绩效自评,整体支出按照年初计划执行,各绩效指标均达到设定的指标值,完成了预定的绩效目标。2024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等级为一等。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我单位2024年预算项目基本上能够按照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安排项目执行,2024年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等级基本为一等。
(三)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一等
(四)财政绩效评价结果。
无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专用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事业)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及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