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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故事丨“惯例”不是违纪的“护身符”

作者:唐凌霞来源:阳朔县纪委监委
摘要:“这个误工补贴发放名单好像有问题。”此前,阳朔镇纪委在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屏风山社区“两委”干部的名字出现在领取会议误工补助的人员名单之中,这笔误工补助是偶然还是惯例?

       “这个误工补贴发放名单好像有问题。”此前,阳朔镇纪委在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屏风山社区“两委”干部的名字出现在领取会议误工补助的人员名单之中,这笔误工补助是偶然还是惯例?
       随即,该镇纪检监察干部继续翻阅社区财务会计凭证、会议记录本、社区“两委”干部花名册,发现在2022年6月至2023年12月期间,该社区“两委”干部领取误工补助的会议或活动34次,每人领取误工补助数百元不等,合计5000元。
       “按照规定,社区‘两委’干部是不能领取误工补助的,但该社区‘两委’干部的误工补助仍在发放,问题背后有何猫腻?”该镇纪检监察干部立即找到该社区党总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刘某某了解情况。
       “你们社区向参加会议或者活动的‘两委’干部发放每人50元/次的误工补助,有何依据?”该镇纪检监察干部开门见山地说道。
       “给社区‘两委’干部发放误工补助是一贯以来的做法。”刘某某直言不讳。
       该镇纪检监察干部翻开《桂林市村干部队伍管理办法(试行)》,指着相关规定:“领取固定补贴的村干部或聘用人员,不得再领取误工或用餐补助。”接着又向刘某某出示了镇党委2023年6月29日的会议记录及会议签到表的复印件,“镇里专题组织学习了该文件精神,签到表上也有你的签名,对此你怎么解释?”
       “我也是为了工作,按照惯例继续发放社区‘两委’干部的误工补助,如果只给居民发,他们肯定会有意见,还会影响工作的积极性。”面对该镇纪检监察干部出示的材料,刘某支支吾吾地回答道。
       “社区干部参加会议或活动属于本职工作,岂能自己给自己发‘误工费’?明知违规,却置之不理。”该镇纪检监察干部一针见血地说道。
       “其实我知道这是违规的,作为社区负责人,拿‘惯例’当违纪违规的借口,使用集体资金给‘两委’干部违规发放误工补助,损害了群众利益,我愿意接受组织的处理。”刘某某沉默了一会,开口道。
       最后,刘某某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误工补助的发放是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中的重要内容,最容易滋生腐败问题。针对监督发现的问题,该镇纪委组织力量深入一线,从小微权力规范运行、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基层“四风”问题入手,围绕历年村级误工补助发放情况开展监督检查,收集问题线索。截至目前,发现问题3个,立案2件,给予党纪处分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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