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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故事│护好集体“钱袋子”

作者:秦惠鲸竹 周灵敏来源:灵川县纪委监委
摘要:今年8月,该县灵川镇纪委会同镇党建办、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在甘棠村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监督检查时,发现该村村集体资金内存在超长期租赁合同和不规范合同问题。

  “在对村集体资产出租合同的清理整治后,我们村的集体资产出租合同管理现在更加规范了,同时也增加了我们的村集体收入。”近日,灵川县灵川镇纪委工作人员到甘棠村委回访时村委负责人说道。

  今年8月,该县灵川镇纪委会同镇党建办、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在甘棠村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监督检查时,发现该村村集体资金内存在超长期租赁合同和不规范合同问题。

  督查组通过调阅出租合同、账务、会议台账等资料,并与合同当事人、村“两委”班子等人员进行谈话后,了解到,灵川镇甘棠村民委员会与个体户苏某,在2004年签订来一份有关原甘棠矿粉厂一半使用权的出租合同,约定租赁期限20年,每年租金3000元,然而合同还未到期,双方又在2022年新签订了一份2024年-2039年的续租合同,每年租金6000元,属原合同未到期再签新合同;此外,甘棠村民委员会还与灵川金川机械厂签订有关原甘棠矿粉厂另一半使用权的出租合同,约定租赁期28年,每年租金3000元,合同期限超过20年,属于超长期合同。该村有关负责人对村集体 “三资” 监管不到位,对经济合同签订环节有所忽视,导致出现村集体资源租赁期过长、合同不规范等问题。

  “出现村集体资源租赁期过长、合同不规范等问题,折射的是干部监管不担当、失职的行为。你们要对此类问题进行自查自纠,举一反三,以防此类问题再次出现。”针对以上问题,镇纪委立即组织召开反馈会,在会上当面向村“两委”班子指出存在问题,并提出整改建议。

  随后,在镇纪委的监督督促下,甘棠村成立了专门村级合同清理小组,小组成员包括法律顾问、村“两委”成员、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党员代表、村民代表,对本村村集体签订的集体资产合同进行全面排查,厘清超长期、超低价、合同要素不齐全、合同主体不是村集体、资源资产交易未进公开交易市场等问题合同。同时,合同清理小组还针对之前发现的两份问题合同召开了村级研判会,会议决定由村委出面与上述两宗合同的承租方协商解除合同,再经“四议两公开”程序后,将原矿粉厂挂到广西农村集体资产线上交易平台上竞标出租。最终,甘棠村于2024年8月7日将原矿粉厂挂到广西农村集体资产线上交易平台上竞标出租,于8月14日成交,成交的两宗合同租赁期限为2024年-2039年,共15年,年租金分别为6000元,均上涨了3000元/年。通过对问题合同的清理整治,不仅规范了合同管理,同时也增加了村集体收入。

  灵川镇的问题合同清理整治工作只是灵川县理清合同的一个缩影。今年以来,灵川县紧盯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强力推动农村集体“三资”规范管理,建立了县乡村“三级联审”机制,推动各村扎实开展村集体资金管理自查自纠,各乡镇建立合同清理小组,进行初步审核,县级抽调农业农村、组织、财政等10个部门业务骨干,针对上报的问题合同进行审查,并移交司法局进行再审。截至目前,共排查合同680宗,金额12579.76万元。发现问题合同77宗,督促完成整改58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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