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全州县纪委监委办案人员在审查中发现某合作社在未购买公车的情况下违规“报销”加油费和汽车修理费的问题。经过进一步调查,核实该合作社理事长唐某将个人车辆的4750元车辆加油费、汽车修理费在合作社以“使用公车费用”的名义违规报销,唐某最终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党的十八大以来,公车私用、私车公养等老问题得到有效遏制,但“车轮上的腐败”问题尚未彻底根除,改头换面、花样翻新的公务用车、变相“揩油”问题仍需引起重视。
为了推动公务车“在阳光下行驶”,全州县纪委监委紧盯“车轮腐败”隐形变异新动向新表现,将加强公车监督管理纳入纠治“四风”重要内容,细化梳理出公车私用、私车公养、租用车辆不规范等10类问题,开列负面清单,发挥“室组地”“室组巡”联动监督优势,采取明察暗访、突击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对全县公务用车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开展专项治理。
用公务加油卡为私车加油,是“车轮上的腐败”典型表现之一。此前,全州县纪委监委在监督检查中发现该县人民法院存在公务油卡管理不规范的问题。该县纪委监委深化源头治理,在查清该单位干部罗某利用职务之便,多次利用公务油卡为其及亲友私车加油这一行为的同时,运用挂牌督办、谈话提醒、跟踪回访等措施,压紧压实党委(党组)主体责任、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和部门监管责任,推动该单位将已停用的公务加油卡注销,完善整改公务用车审批、公车使用台账管理相关规章制度8项。
该县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充分发挥“探头”作用,对综合监督单位的公务用车情况开展监督检查,依托县公车管理平台、公务车加油站监控系统、油卡管理系统、公安“天眼”系统等信息大数据进行比对,深挖彻查问题线索,从严从快查处私车公养问题,重拳整治私车公养“油耗子”,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累计开展监督检查8次,共计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10项,收到问题线索3条,立案2人。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健全完善单位用车常态排查、动态检查、督促整改相结合的工作机制,严肃查处违反公车使用管理规定问题,狠刹‘车轮歪风’。”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