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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好问责“利刃”

作者:唐翠梅来源:全州县纪委监委
摘要: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五次集体学习时强调,要健全精准科学的问责机制,层层传导压力,以责任主体到位、责任要求到位、考核问责到位,推动管党治党责任落实到位。问责的目的是督促党员干部强化责任意识,激发担当责任,更好推动工作落实。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五次集体学习时强调,要健全精准科学的问责机制,层层传导压力,以责任主体到位、责任要求到位、考核问责到位,推动管党治党责任落实到位。问责的目的是督促党员干部强化责任意识,激发担当责任,更好推动工作落实。清晰明责、精准问责划好履职“责任田”,是党员干部干事创业、担当作为的重要前提。

  现实中,不少单位和个人将“问责”当成了推动工作的首要“利刃”,在部署开展工作前先释放“追责”“问责”信号,但“信号虽强”推动工作的成效却不佳,部门与部门之间、干部相互之间推诿扯皮、敷衍塞责现象时有发生,甚至出现乱问责、错问责、问错责的情况,其根本原因就是没有明确责任主体、建立健全责任清单,不仅使问责这把“利刃”没有发挥应有的效果,也违背了管党治党“严实硬”的要求,阻碍了事业的发展。

  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责任与权力是相辅相成、相互制约、相互作用的。要牢牢把握管党治党政治方向,结合地方、单位工作实际明确责任主体和责任要求,制定逻辑清晰、条理分明的部门责任清单、“一把手”履职责任清单、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清单等,明晰主体责任和配合责任,避免因“模棱两可”“含糊不清”的表述而导致“责任浮于纸面”。要落实“一把手”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强化带头履职履责,坚决杜绝“一把手”部署工作时端着权力“只喊冲锋号不配冲锋枪”的形式主义和追究责任时“只追责问责、不自省自责”的官僚主义,始终时刻发挥好“关键少数”以身作则、以上率下的引领带动作用,打造好全面从严治党的“排头兵”。

  坚持实事求是,以事实为依据,以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法规为准绳是追责问责的根本要求。要强化干部监督管理,做深做细谈心谈话、日常监督、廉政教育等管理手段,用好日常观察“放大镜”和突发任务“显微镜”,既近距离接触干部又多角度考察干部,始终把牢不可逾越的党纪国法红线底线,对思想上、行为上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错误的,及时“问诊用药”纠偏正向;对置纪法于不顾的违纪违法行为,要严厉禁止、严肃处理用好问责“利刃”,推动发挥“问责一个、警醒一片”的党内法规震慑作用。要完善容错纠错机制,落实“三个区分开来”,鼓励党员干部敢闯敢试、苦干实干、包容基层探索试验中的失误错误,解放党员干部干事创业思想负担,最大程度激励干部担当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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