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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峰区:强化落实主体责任,共同守护绿水青山

作者:江文烨来源:秀峰区纪委监委
摘要:桂林市秀峰区纪委监委坚持以“一江”(桃花江-漓江)生态保护为核心,深入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监督工作,为全力建设秀峰区“生态之区”提供坚强有力的纪律保障。

  “乌金河沿岸乱建乱搭导致污水乱排问题城管部门已经采取强制措施,拆除违法建筑31处,拆除面积6000平方米。”

  “废弃的灌溉水坝拆除后,河水清澈了好多。”

  “近一个月来,我们采取了有效措施,加大了监管力度。截至8月30日,甲山溪项目清淤截污相关工程已100%完成。”

  ……

  桂林乌金河位于桂林市北部,是桂林桃花江一条支流,属于漓江二级支流。近年来,桂林市秀峰区纪委监委坚持以“一江”(桃花江-漓江)生态保护为核心,深入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监督工作,为全力建设秀峰区“生态之区”提供坚强有力的纪律保障。

  “良好的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必须让广大人民群众共享生态文明建设成果。”该区纪委监委及时跟进监督,分片区组建三个督查组,细化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工作监督清单14项,对38个自然村全方位督查12次。督查整改问题20个,农村人居环境持续改善向好。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该区纪委监委坚持以问题为导向,紧盯群众关注度高、反映强烈的问题,攥指成拳。系统内,制定了相关工作方案,建立了一月一报告、线索排查、直查直办、通报曝光等十项工作机制,出台了《关于在桃花江流域生态保护监督执纪问责中加强协作配合的指导意见》,建立健全“室组巡”协作配合机制,进一步深化、细化保护生态环境监督协作配合事项范围、监督检查、问题线索移送、审查调查四个方面内容,提升监督执纪水平;系统外,建立健全联合督查工作机制,定期与住建、城管、生态等职能部门通过督前会商互动明确清单、督中边督边反馈、督后互联跟进落实的方式,开展常态化督查。截至目前,共开展监督检查13次,发现并推动问题整改9个;督促生态职能部门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发现并完成整改问题6个。

  “区住建局原工作人员赵某某在管理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实施重点项目—甲山溪综合治理工程项目中,非法收受他人好处费违纪违法问题,受到留党察看二年、政务撤职处分……”。同时,该区纪委监委紧盯生态修复工程项目审批、资金管理、物资采购、项目推进情况等各个环节,坚决查处环境污染背后的腐败和作风问题。

  2021年以来,该区纪委监委查处生态领域违纪违法行为问题6件6人,提醒谈话2人,通报典型案例4期,督促完善工作制度2项,制作专题警示教育片开展警示教育35次,累计受教育2000多人次,进一步压实生态环保责任。同时,制定出台了《秀峰区工程建设领域廉洁双承诺制度》,开展工程建设领域项目同步防控,前移监督“关口”,及时堵塞风险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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