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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市交通运输局纪检监察组:切实履行职责,促进漓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

来源:驻市交通运输局纪检监察组
摘要:驻市交通运输局纪检监察组立足监督主业,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推动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落实落细,督促市交通运输局主动担当作为,切实履行交通运输领域行业主管职责,促进漓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到桂林视察对漓江流域生态保护等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守护好漓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持母亲河山青水秀的本色,驻市交通运输局纪检监察组立足监督主业,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推动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落实落细,督促市交通运输局主动担当作为,切实履行交通运输领域行业主管职责,促进漓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

  驻市交通运输局纪检监察组高度重视漓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督促市交通运输局党组加强组织领导,坚决把思想行动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上来,坚决扛起漓江流域内交通运输工具和交通工程施工中涉及生态保护的行业主体责任和监管职责。市交通运输局联合漓江流域内灵川、阳朔、平乐等县域交通局上下一盘棋,强化上下联动,层层压实责任,确保措施落实到岗到人。

  驻市交通运输局纪检监察组紧紧围绕漓江流域内交通运输工具和交通工程施工中涉及生态保护的整治情况进行跟踪督查督办,强化监督问责,切实推动漓江生态环保措施得到落实。一是桂林市水路建设养护中心与市漓管委建立更严格的水上游览运输工具准入、退出管理机制,打造“绿色游览”,对达不到漓江游船星级评定标准、不符合漓江环保要求的游船,不予准入;对准入后不能够保持相应星级标准和环保要求的游船,坚决依法依规实施制度性退出,推进漓江旅游运输工具品质提升,助力保护好漓江生态。目前漓江70%以上游船采用采用低排放电控高压共轨动力系统,有效降低油耗、降低噪声,降低污染排放,淘汰60多艘老旧游船,全力推进漓江旅游水运交通工具转型升级。二是加大对流域内交通项目建设的过程监管。加大漓江流域辐射范围内在建交通项目的日常检查督查,强调各施工单位加强交通项目路面的压实度和铺装率,减少现场水泥混凝土搅拌,现场洒水施工、定期对路面土石进行清扫等,达到降低公路路面粉尘污染目的。三是加大漓江流域内公路周围的绿化建设。提高了漓江流域辐射范围内农村公路两侧树木种植宽度和密度,例如在种植乔木、灌木基础上新增荫生植物等类型植物,吸附空气中微小沙砾、净化汽车尾气和降低噪音污染等作用,同时还可以加强公路景观建设、美化环境。桂林市交通运输局还出台了《桂林市农村公路景观路创建实施方案》,在漓江流域景区公路上打造出“四季常青、四季有花,一路一景、一季一景”的乡村公路生态化和景观化新格局,累计打造景观路4条共计约320公里。四是加大景区内非道路移动机械管理,打好蓝天保卫战。消除非道路移动机械尾气排放监管盲区,摸底调查市公路建设养护中心应急使用的非道路移动机械,主要包括挖掘机、压路机、酒水车、铲车、铣刨机等机械类型。调查和编码登记非道路移动机械生产厂家名称、出厂日期、排放等级、燃料类型、污染控制装置等技术信息。通过摸底调查和编码登记,摸清非道路移动机械底数和排放水平,为有效实施漓江流域内,排放控制区管理、管控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减少污染物排放奠定基础。

  2021年2月,桂林市纪委监委出台了《关于在漓江风景名胜区保护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中加强协作配合的指导意见》,驻市交通运输局纪检监察组以此为契机,聚焦职责定位,坚决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驻市交通运输局纪检监察组今年以来通过明察暗访、现场谈话等方式开展漓江流域内交通工程施工专项监督检查2次,发现问题5个,对施工中环保不达标的要求业主部门暂停施工并进行整治,对整治工作不力的责任单位、责任人进行提醒约谈2人次。例如,督促市交通部门履行主体责任,构建长效机制,扎实贯彻落实《桂林市漓江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建立交通运输部门在流域内进行道路建设和维修时,施工前应进行环保评估和预审制度,确保生态保护措施落实落地,长期坚持,构建保护长效机制。驻市交通运输局纪检监察组将继续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监督保障执行作用,真正做到上级重大决策部署到哪里,监督检查工作就跟进到哪里,以实际行动践行习近平总书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发展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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